额敏县吾宗布拉克牧场乔哈特及二道桥乡吉也克村牧民定居点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额敏县吾宗布拉克牧场乔哈特及二道桥乡吉也克村牧民定居点饮水安全工程已由 塔城地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塔地发改农经〔2015〕8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自筹资金 。项目法人为 额敏县农村自来水管理总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额敏县吾宗布拉克牧场乔哈特牧民定居点和额敏县二道桥乡吉也克村牧民定居点。
2.2 建设内容:水厂两座,分别为吾宗布拉克牧场乔哈特牧民定居点水厂(打井一座,变频设备一套),二道桥乡吉也克村牧民定居点水厂(打井一座,变频设备一套)。新建管道2.52km,管线建筑物共计52座(包括检查井23座、补排气井8座、流量井3座、过路涵管6座、镇墩6座、支墩6座)。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实施。
2.4本工程计划 2015 年 5 月 16 日开工, 2015 年 10 月 12 日竣工,有效工期150日历天。
2.5本项目经备案的工程发包价为 113.09 万元。评标方法采用 随机抽取法 。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在“不得参加全疆范围内与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工作”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内,持有自治区水利厅核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水电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4月29日 至 2015年5月3日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年5月11日 上午11:30(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新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新疆水利厅网、新疆信息网和《新疆经济报》 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额敏县农村自来水管理总站
联系人:徐杰
电 话:0901-3354501 、1869011988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六楼
联系人:罗萍 杨娟
电话/传真:0991-8885702 、18690630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