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厅认真落实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加大农业抗灾救灾工作力度

01.07.2015  16:00

6月28日下午,农业厅收到雪克来提·扎克尔主席,钱智副主席关于应急快报(第46期)的批示后,农业厅主要领导立即作出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厅有关处室等对全疆26日至27日因强降雨天气受灾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同时安排正在伊犁开展“三夏”工作调研的农业厅副厅长宋丹阳立即赴灾害发生的巩留等地进行灾情核实。而此时,农业厅副厅长宋丹阳正在灾害发生巩留县协助当地开展抗灾救灾工作。

6月29日上午,农业厅再次召开会议,专题对此次灾后救灾和恢复生产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 一是 要求宋丹阳副厅长带队的“三夏”工作组暂不返回乌鲁木齐,继续在伊犁开展救灾指导工作,帮助受灾地组织力量重点做好农田排除积水和入田扶正倒伏小麦,尽量挽回损失。伊犁救灾工作结束后,要对博州、塔城、阿勒泰地区的受灾情况进行现场查看,了解并掌握各地救灾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 安排马成副厅长立即带队赴巴州、阿克苏地区开展救灾服务指导工作。 三是 已派出的四个灾后技术服务指导组要迅速赶赴最近受灾地区,协助当地农业部门开展救灾工作。 四是 根据各地受灾情况及适宜补种情况做好灾后种子的调度工作。 五是 做好灾区恢复生产的农业技术服务工作,及时指导农民做好灾后农作物补救补种工作。 六是 及时将受灾情况报农业部,争取救灾资金支持。 七是 要求各地农业部门继续密切关注天气情况,针对可能发生的灾情,完善落实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及时报送信息,加强救灾物资调运储备,确保将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据农业部门统计,6月1日—29日,自治区农作物受灾面积200.74万亩,其中干旱60万亩,洪涝84.4万亩,风雹56.14万亩,低温冻害0.2万亩;成灾124.6万亩,其中干旱60万亩,洪涝23.2万亩,风雹41.4万亩;绝收17.16万亩,其中洪涝3.62万亩,风雹13.54万亩。预计直接经济损失55290万元。受灾较为严重的县市是伊犁州直新源县、伊宁县、昭苏县、特克斯县,昌吉州的木垒县、奇台县、阜康市、玛纳斯县,塔城地区的塔城市、沙湾县,巴州的库尔勒市、轮台县、且末县、尉犁县、博湖县,喀什地区疏勒县、英吉沙县、莎车县、麦盖提县,其它地(州)、县(市)均有不同程度发生洪水、冰雹灾害。

针对今年气象灾害情况,农业厅及早进行部署,切实做好了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和抗灾救灾工作。

(一)及时进行安排部署。 6月12日上午,在收到气象局气象预警后,我厅第一时间将气象局的预警信息转发至各地农业部门,并要求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防灾减灾。一是要求各级农业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带队深入田间地头,了解灾情,指导灾区开展农业抗灾救灾,开展灾后恢复生产。二是建立领导值班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情发展,认真核实受灾面积和受灾程度,评估受灾损失,及时准确上报受灾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三是迅速组织农技、农机部门专家和技术人员,深入抗灾救灾生产第一线,分片包干,查苗情、灾情、墒情,并因地制宜开展分类指导,巡回服务。四是积极督促灾区与保险公司联系,协调保险公司查勘受灾农田,协商理赔事宜,做好理赔工作,为农民抢种争取资金和时间。

(二)派出专家开展技术指导。 6月19日,农业厅迅速组织由农技、植保、种子、土肥等部门专家组成的四个技术服务指导组,分别由站领导和专家带队赴受灾严重的伊犁州、喀什地区等10个地州开展灾后技术服务,主要对受灾地区农作物田间管理情况、农业受灾情况、灾后农业生产恢复情况和病虫害发生防治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实地对受灾地区因灾、因苗进行分类指导,制定具体防灾减灾技术措施,目前,灾后技术服务指导各项工作正在紧张进行。

(三)加强沟通会商,强化监测预警。 受厄尔尼诺现象影响,今年我区的气候情况复杂多变,我厅 一是 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时刻关注天气变化过程,为农业恢复生产提供准确的气象预测、预报。 二是 积极协调保险、农资等部门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救灾工作的支持力度; 三是 及时同农业部种植业司联系,认真汇报我区灾害发生情况,争取农业部的支持; 四是 根据农时季节,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及时抢种、补种,使农民的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