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减免缓征23项收费 预计减负1.3亿元

28.04.2015  14:32

  新疆日报讯(记者托亚报道)4月27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联合发布2015年自治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共计107项。对小微企业减免、缓征23项收费,预计可为企业减负1.3亿元。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做好当前经济工作的意见》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激发企业活力,有效制止各种涉企乱收费,推动自治区经济平稳增长,自治区发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主要有四大特点:一是约束性强。企业可以只认清单不认人,凡是在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企业有权拒绝缴纳并可向相关部门举报、投诉。二是目录清单内容详尽。除在新疆日报等媒体及自治区财政厅、发改委、经信委网站上公布清单外,各地、各执收部门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明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方便企业查询各项收费的详细信息。三是对收费目录实施动态管理。今后国家、自治区关于涉企收费目录项目发生变动时,自治区财政厅将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四是进一步加大了对企业的政策优惠力度。

  此次公布的清单中取消、暂停、缓征收费项目共计14项,其中包括5项取消收费项目,包括征地管理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费、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货物原产地证书费,这些项目从2015年1月起已取消收费;暂停的7项收费项目包括石油勘查开采登记费、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采矿登记费、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工业产品许可证审查费、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这些收费项目从2015年1月起已暂停收取;缓征的2项收费项目包括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职业安全卫生培训考核费,缓征时限为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自治区财政厅非税收入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布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中,对小微企业减征、免征、缓征的收费共计23项,预计可为企业减负1.3亿元,涉及质检、旅游、交通、农业、畜牧等多部门的收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