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个BOT项目的启示:不理解BOT就没有PPP

17.12.2014  14:09

  不理解BOT,就没有PPP。

  但实在很难想像,20年前国内首个BOT项目——泉州刺桐大桥,如何跨越沧海,运转至今。

  直到记者日前接触到该项目负责人、泉州名流路桥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投资协会民营投资委员会副会长陈庆元,历史的细节才逐渐变得清晰。

  据陈庆元介绍,他在1979年就开始建厂,后联合泉州的11家企业组建了元鸿集团。1993年,经福建省体改委批准,由泉州VIP(名流)联谊会、恒安集团、元鸿集团、匹克集团等15家具有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的民营企业共同发起成立泉州市名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流实业),总股本8227.2万元。

  当时,福州至厦门的324国道直穿市区,过境车辆和市区车辆混在一起,还要通过仅16米宽的泉州大桥,市内塞车、过桥困难成为“老大难”,于是1994年初,泉州市政府决定再建一座跨江大桥。“当时有5家外资企业前来洽谈,但他们提出的条件非常苛刻,既要土地补偿,又要保底收入等等。”陈庆元回忆说,彼时正值房地产宏观调控,然后他就说服名流实业的股东们,把之前买的35亩地抵押,来筹资解决政府建桥资金紧张的问题。

  经过慎重研究,市政府当年下发文件批准,并决定依法设立泉州刺桐大桥投资开发公司——其实也就是PPP模式里特殊目的机构,英文简称SPV。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名流实业出资60%,一次性到位,全部用于大桥工程。此外,投资不足部分也由双方按资金比例筹措,运营收入按投资比例分配。

  通过8个月时间把前前后后55个批文全办妥后,刺桐大桥于1995年5月正式施工。此后,不管刮风下雨、酷暑严寒,只要工地加班,陈庆元大半夜都会过去。刺桐大桥的建成,不仅开创了我国民营经济以BOT方式控股投资基础设施之先河,也引起了中央到地方政府的关注和重视,并作为示范项目在全国推广。

  “民间的资本很多,特别是银行存款,我们叫笼中老虎,政府还要付利息,而现在基础设施又很缺钱,如何把这只看似凶猛的老虎变成一只温顺的猫,就看你如何加以正确、恰当地引导。”陈庆元表示。

  不过,正如财政部财科所研究报告中指出的,缺乏与SPV相匹配的规范契约文本,仅有一纸“红头文件”,成为后来在利益分割、权益保障、风险控制、增项负担等方面产生诸多矛盾,让陈庆元和他的公司“吃了很多亏”。

  实际上,本报也曾于2002年报道了名流实业所遭遇的政策尴尬,并指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应摒弃长期以来形成的控制在政府手里的传统思维模式,发挥好财政的汲水作用。

  针对目前全国铺开的PPP模式,陈庆元也有着自己的看法。他在应中央统战部邀请、近期通过鲤城区委统战部提交的一份文件中指出,要把PPP模式推广运行好,一是要必须完善法律法规,不因政府换届或领导的变动而改弦更张;二是要形成解决争议的机制,比如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特别法庭,解决PPP项目争端;三是要创新管理机制,在民资控股的项目中,国资要有管理权,而在国资控股的项目中,民资也要参与项目的管理与运营,确保知情权、监督权以保证合作方的资本权益。

  但在陈庆元看来,最关键的还是后续的实施细则,他分析说:“目前的PPP比起当年的BOT而言,最大的好处就是有政府的补贴,但现在的动作还不算太大,财政部和地方政府参与得更多一些,对于更具体的细则,仍须各部委协同参与这场模式变革。

  不过,现年68岁的陈庆元已经不愿意再在市场上拼杀。作为泉州第一代的民营企业家,陈庆元见证了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也当了15年的福建省政协常委和省工商联副主席,他现在的愿望是,相关部门能够把中小型民营企业这些“砖石”,更多地聚合起来,搭建成真正的“大舞台”。“这是纳税的基础,安排就业的根本,现在要上大项目、高科技,也要在这个平台上表演,而不是拆台。”陈庆元说,“而余下的路,留给年轻人去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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