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新华医院新址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9.03.2015  14:5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犁州新华医院新址建设项目已由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伊州发改社会[2014]88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华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依据伊犁州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伊犁州新华医院新址建设项目的室外配套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伊犁州新华医院新址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  (设计);

2.2  建设地址:伊宁市国道218线与省道220线交汇处以北约1.5公里处;

2.3  建筑规模及内容:室外供暖管道、室外生活给水管道、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室外排水管道、室外雨水管道、室外高压配电系统、室外低压配电系统、道路、大门、围栏、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2.4  计划工期:  2015年4月16日-2015年6月16  日交付设计成果报告。

2.5  本工程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

5.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9日至2015年3月23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

5.2报名地点:伊宁市财信融通担保大厦五楼512室。

5.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一级注册建筑师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外省企业进疆备案手续(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复印件3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请于2015年3月24日至2015年3月28日(节假日不休息)19:30(北京时间)前向招标代理公司(伊宁市财信融通担保大厦五楼512室)购买。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10000  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伊犁晚报、伊犁州经济信息网(http://www.ylei.gov.cn/)及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华医院 

联系人  :周军 

联系电话  :15909997337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韩绪 

联系电话:  18699906566 

监督部门: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9-8030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