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衡骏化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呼图壁煤炭分质利用氨烃联产项目(一期)第一批工艺包及设备招标公告

09.12.2014  18:46

 

受中衡骏化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新疆呼图壁煤炭分质利用氨烃联产项目(一期)所需的第一批工艺包及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请有兴趣的投标商前来报名投标。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州呼图壁县天山工业园煤化工产业区的西侧,东南距呼图壁县约26公里,东北距梧桐沟农场约5.1公里,西距祁家湖村约2.1公里。项目总占地约为134公顷。本项目总投资982603万元,建设期为2年。

二、建设规模:

本项目以煤为原料拟建设氨烃联产装置,主体工程包括年产20万吨焦油加氢、40万吨混合芳烃。

三、本次招标内容

1、工艺包:①甲醇合成(60万吨/年);②甲醇制芳烃(20万吨/年);③焦油加氢(20万吨/年);④硫回收工艺包(1万吨/年)。以上工艺包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许可及诀窍、技术文件、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详细的技术条件、性能指标要求见招标文件。

2、设备:①空分装置(40000Nm3/h×2台套);②锅炉装置(280t×3台套);③汽轮机发电装置(25MW×2台套);④氢氮压缩机(60000 Nm3/h×6台套);⑤固定床常压气化炉(φ3600×28台)。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工艺包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

(2)投标人必须是专利商或专利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必须提供专利商对本次投标的正式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专利商的ISO9000系列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提供的技术须为国际领先技术;

(5)投标人(2010年至今)须有一套同等或相近规模及以上,已经完成或正在执行的装置的设计业绩(包括用户名称、地点、联系方式(中国用户)、设计时间、设计名称等信息),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工艺包提供业绩的合同);

(6)如投标人为境外公司,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准入的有关管理规定。

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生产及安装调试能力、信誉良好的企业;

(2)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国家质监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等相关证书;

(3)具有同类规格设备的销售业绩及其运行良好的相关证明。

五、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4年 12 月 9日至 12 月 15 日每天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到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五部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投标人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投标人资质要求中所规定的相关资质及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七、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宜、标书售价等详见招标文件规定,请各投标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青年路北一巷8号阳光花苑A座中基大厦4楼

联系人:姚晓律、于馨尧、张建勇、龚慧婷

电话:0991-8812857  8852780

传真:0991-8852230

 

新疆新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