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5项专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1.04.2015  20:16

  近日,乌鲁木齐市发改委转发《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自2015年3月26日起,全面放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工程勘察设计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相关建设项目专业服务机构同委托方根据委托服务的内容、提供服务的质量等协商确定服务收费标准。

  《通知》要求相关建设项目专业服务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相关专业服务机构的收费行为监管,规范工程建设服务市场管理。乌鲁木齐市发改委将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依法加强建设项目服务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畅通12358价格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市场秩序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