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新常态,保持心常态

24.10.2014  23:29

      核心提示:面对新常态,保持心常态,一个基本的出发点就是强化常态思维,深怀“为民”之情,常思“担当”之责,戒除“贪腐”之念
   新疆日报网讯 面对新常态,保持心常态,一个基本的出发点就是强化常态思维,深怀“为民”之情,常思“担当”之责,戒除“贪腐”之念

  时下,“新常态”已成为改革发展新形势下的一个热词。如果说,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入中高速增长是合乎规律的经济“新常态”,那么,党员干部在严格约束下干事创业也是回归优良作风的执政“新常态”。适应新常态,能否形成一种“心常态”,是对各级党员干部的新考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狠抓作风建设,“八项规定”等措施相继出台,对干部内设“高压线”、外念“紧箍咒”,党员干部一些旧有工作方式和生活模式被打破。有的干部发出了“为官不易”“官不聊生”的感叹。在这种心理情绪的影响下,“为官不为”现象有所蔓延。周恩来同志在《反对官僚主义》中对“为官不为”者有个生动画像:“人云亦云,得过且过,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当前,确有一些人“不立新目标,缺乏新动力”“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究其原因,在于个别党员干部价值取向和宗旨意识出了问题,根子是缺乏担当精神,心理还没有回归到从严从实的常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的精神状态,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前提。实践中,我们看到,任何一个问题,现象在身子里,原因在脑子里。医治为官不为,我们必须重申做官何为。荀悦在《申鉴·政体》中说:“治世所贵乎位者三:一曰达道于天下,二曰达惠于民,三曰达德于身。” 曾国藩在《治心经》中有这么一句话:“以苟活为羞,以避事为耻”。封建官吏尚且有如此高的境界,党的干部理应把能干事、敢担当、有作为作为立身之本、为政之要。再通俗点讲,“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做党和人民的好干部,就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面对新常态,保持心常态,一个基本的出发点就是强化常态思维。秉持总书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要求,调整好心态,尽快适应改进作风的新常态,最大程度减少作风转变期的阵痛,更好融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深怀“为民”之情。毛泽东同志说:“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每一位领导干部应以焦裕禄同志对群众的那股亲劲、抓工作的那股韧劲、干事业的那股拼劲来鞭策自己,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对群众用真心、动真情、办实事。其次,要常思“担当”之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中央把“敢于担当”作为好干部标准的重要内容,既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选人用人的鲜明导向,也是对广大干部的殷切期望。关键要戒除“贪腐”之念。“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党员干部要善于把握自己,把好第一关,警惕第一次,远离“红线”“雷区”,在任何时候都经得起诱惑、管得住小节,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新常态,体现着民心所向,意味着风清气正,代表着发展大势。党员干部要以心常态,科学认识新常态,积极适应新常态,这既是己之福,更是民之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