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开发区清水河园区35KV供电工程二标段二次公告变更公告
霍尔果斯开发区清水河园区35KV供电工程二标段二次公告
变更公告
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霍尔果斯开发区清水河园区35KV供电工程二标段二次公告》,现变更为: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霍尔果斯开发区清水河园区35KV供电工程建设项目经霍清经发【2015】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园区管委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霍尔果斯开发区清水河园区35KV供电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配套园区纵一路。
2.3 招标范围:(1)新建35KV线路路径总计长4.888公里,其中架空线路路径长4.277公里为单回路架线,采用钢芯铝绞线LGJ150/25绝缘导线共约14600米,全线使用钢管杆36基。电缆入地路径0.611公里,采用ZR—YJV—26/35—1*185的电缆共约2400米,35KV一进二出环网柜一台等施工全过程监理;(2)新建10KV同杆双回线路,其中架空线路采用JKLYJ—10KV—1×240m㎡的绝缘导线约29000米,全线使用15米砼杆75基。电缆入地工程,采用ZT—YJV22—8.7/15—3*300 m㎡的电缆约1700米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2.4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5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5年8月19日;
总工期82日历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电力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的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本次项目报名的投标企业需要提供的证件及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总监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监理员岗位员证(3名)、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用户意见反馈表或评价表,外省企业需具备进疆备案登记证,州外企业需具备进伊备案登记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同时提供二套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4月28日至 2015年5月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3:30时,下午16:00时至 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伊宁市斯大林街三巷通信大厦13楼报名。
5.2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5月5日19:00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的投标单位,在伊宁市斯大林街三巷通信大厦13楼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整,过期不售,售后不退。保证金捌万元整。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晚报、新疆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清水河园区管委会
联 系 人: 梁红彬 电 话:18999590816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兴立众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伊宁市斯大林街三巷通信大厦13楼
联系 人:张 冬 梅 电 话: 0999-6799968 15886950516
监督部门:霍城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0999-3029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