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调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出入证件情况的专报
根据《关于在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试行特别机制和特殊政策的意见》(新党办发〔2014〕10号)精神,结合公安部关于出入境管理的有关要求,在充分研判维稳形势,全力增强安保措施,确保安全运行的基础上,我区于9月2日在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区域试行中国公民凭身份证查验办理核查单入出工作机制。
自9月2日试运行以来,合作中心秩序井然、安全可控,入区人员由过去的每人每天排队等待几个小时到现在平均2分钟办结入区,实现了新疆籍公民与非新疆籍公民同等对待,均可在合作中心制证处接受查验,而且免除了照相和制证的环节,取消了30元收费。去年进入合作中心的人员仅2.5万人,今年在试运行46天期间内,进入合作中心人员已达25万人,是去年全年的25倍,超出2013年全年人员总数的10倍,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各族群众和商家充分享受到了快捷通关的便利和获得的实惠,前来合作中心旅游购物的热情和商家投资的意愿得到空前增强,仅今年3月至今的半年时间里,招商开工的社会类投资项目就达17个,涉及资金50多亿元,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认可。
10月17日晚23时左右,公安部六局电话通知自治区公安厅边防总队,“要求边检查验部门立即停止中国公民凭身份证查验入出合作中心的试运行工作机制”。10月18日,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收到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关于立即恢复为进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签发出入境通行证的通知》(公境〔2014〕975号)。10月19日,公安部六局副局级调研员闵海云一行3人调查组赴霍尔果斯进行专题调研,认为我区目前采取的身份证查验进入合作中心,虽然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便捷了入区、减少了群众负担,但未经公安部批准,属于违规,要求立即停止,恢复原来的做法,并提出对公安机关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期间,自治区史大刚副主席安排自治区人民政府于欢副秘书长接待了公安部调查组,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沟通。
自接公安部通知之日起,10月18日进入合作中心人员仅为220人,10月19日为392人,10月20日为429人,10月21日为383人,10月22日为243人,仅为试运行期间的十分之一。游客和商户在合作中心入口处聚集上访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一些商家要求撤资。
对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朱昌杰高度重视,立即要求伊犁执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指示,恢复办证进入,并召集分管厅领导召开紧急会议,对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贯彻自治区10号文件施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梳理总结上报公安部。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霍特管发〔2014〕81号《关于中哈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区域实行身份证查验入区的紧急请示》分别上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合作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有关情况报告自治区党委韩勇副书记、自治区黄卫副主席。10月26日韩勇副书记分别在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霍特管发〔2014〕81号《关于中哈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区域实行身份证查验入区的紧急请示》、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第138期信息专报“中哈合作中心因停止凭身份证出入区引发部分客商及游客强烈不满”上批示:“请和宜明厅长抓紧研究解决。”“请和宜明厅长牵头并亲自协调公安,抓紧解决。”
按照韩勇副书记指示精神,10月29日清晨,自治区商务厅和宜明厅长、自治区公安厅牟宗义副厅长与途径我区的公安部孟宏伟副部长进行专门沟通。
霍尔果斯合作中心试行中国公民凭身份证办理“人员核查单”入出合作中心的工作机制,并未实质改变现行的入出境通行证申请办理程序和管理模式;“人员核查单”实际上是一种简化版的入出境通行证。试行实践证明,在确保安全可控、有序、稳定的前提下,凭身份证查验办理核查单入出合作中心是完全可行的,并未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各级领导、社会普遍反映良好。恳请公安部理解和支持新疆的试行做法。
孟宏伟副部长表示,在未获得批准情况下擅自更改合作中心入出境通行证的做法要予以纠正,公安部六局长时间不回复新疆请示有关情况属官僚作风。请自治区和公安厅与公安部六局继续加强沟通。
10月29日上午,自治区商务厅和宜明厅长就与公安部孟副部长沟通、协调的情况向韩勇副书记、黄卫常务副主席进行了汇报。按照领导的指示,自治区商务厅将会同公安厅尽快形成专题报告,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上报公安部;两厅领导将于近期共同赴公安部进行沟通、协调,抓紧跟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