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环保局快速处理环境信访

13.05.2015  19:36

  近日,霍城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霍城县辖区内有一家企业在厂区内擅自挖渗坑准备排放污水,根据这一举报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立即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过调查该企业正在修建污水处理池,在处理池未建好之前,企业污水无法处理就在厂区内挖了渗坑,准备暂存厂区污水。针对这一环境违法情况,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立即制止了这一违法行为,并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面对面教育,通过教育企业负责人认识到了利用渗坑排放污水是环境违法行为,立即停止了挖渗坑,并恢复原貌,将产生的污水用罐车运至县城污水处理厂。

  这一举措,及时制止了一起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排除了一处环境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