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城县兰干乡阳光村、三道河乡大柳树村“双语”幼儿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霍城县兰干乡阳光村、三道河乡大柳树村“双语”幼儿园建设项目,已由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霍县发改[2014]291号文核准实施,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招标条件
霍城县兰干乡阳光村、三道河乡大柳树村“双语”幼儿园建设项目 ,建设资金来自 援疆资金 ,招标人为 江阴市对口支援新疆霍城县前方工作组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霍城县兰干乡阳光村、三道河乡大柳树村“双语”幼儿园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 1452.72 平方米,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 霍城县兰干乡阳光村“双语”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726.36 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一层; 二标段: 霍城县三道河乡大柳树村“双语”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设规模: 726.36 平方米,框架结构,地上一层。
2.2建设地点: 霍城 县 兰干乡阳光村、三道河乡大柳树村 ;
2.3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范围,包工包料;
2.4计划工期: 2015 年 7 月 20 日竣工交付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建造师近二年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报名要求
4.1报名截止时间: 2014 年 12 月 12 日 19:00 (北京时间)。
4.2报名地点: 伊宁市解放路 121 号,通信大厦十二楼 1208 室。
4.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及资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 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造价员岗位证、施工员岗位证、质量检查员岗位证、安全检查员岗位证及考核证、 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近两年类似工程业绩(提供至少两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及反馈意见)、区外企业进疆备案册。
(以上证件资料须带原件及盖加公章复印件各一套,缺一不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2获取时间:2014年12月13日至2014年12月17日。
5.3文件售价:每标段1000元/本,售后不退。另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每标段2万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晚 报》及新疆信息网 (http://www.xj.cei.gov.cn )发布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阴市对口支援新疆霍城县前方工作组
联 系 人: 俞健
电 话: 15809998037
代理机构: 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林 丽 祖红
电 话: 0999-8035590 6786385
8、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 霍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电话: 0999-3029599
江阴市对口支援新疆霍城县前方工作组
2014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