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统计表》的通知

15.02.2017  01:05

新林传发〔2017〕21号

   

伊犁州林业局、各地州市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报送2017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统计表〉及支持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的通知》(林改综〔2017〕2号)要求,为进一步了解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情况,本年度继续开展改革统计和监测工作,现就我区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统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内容

2017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统计表》的填报内容较前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统计报表》增加了多项内容,采集数据也有新要求,填报内容和采集数据要求详见附件1《2017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统计表》和附件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统计指标的解释和说明》(附件请到自治区林业厅门户网站政务信息栏目下载)。

二、数据时间

填报的数据时间为截至2016年年底。

三、有关要求

请各地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切实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统计工作。统计人员要结合2016年统计数据,认真研究指标解释和说明,并注重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核实,严格按照要求填报。

请于2017年3月15日前,将统计表经领导审批签字后正式文件报送自治区林业厅,同时将电子版报送至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王剑英   严蓓蓓

电   话:0991—5819076

 

附件:1.2017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展统计表

            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统计指标的解释和说明

 

 

自治区林业厅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