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首次退税成功
23.10.2015 12:49
本文来源: 招商发展局
10月13日,首批进入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物资——货值117521.35元的变压器,按17%比例共退税给企业19978.63元。这是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第一次成功退税,也是新疆综合保税区首次成功退税,为全疆综保区办理同类业务积累了经验。
据了解,落户于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的企业享受国家赋予综合保税区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在税收政策上,区内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办公用品、生产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免关税、免进口环节增值税;进入综合保税区的贸易企业,货物在区内储存、展示,转口销售免收关税;区内企业之间进行的货物交易和进行加工生产免增值税和消费税;区内货物复出口免征关税;国内货物进入综合保税区实行退税;区内企业在生产加工产品时,所耗用的水、电、气予以退税。
此次享受退税的金园公司负责人表示,企业当初之所以选择进驻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看中的不仅仅是它在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的优越区位、交通优势,更是因为国家赋予它的各类特殊政策优势。
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在贸易政策上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不实行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在外汇政策上区内企业同境外进行货币收入和支出,无需办理进出口外汇核销;外商投资者的利润、股息、红利可汇出境外。在保税监管政策上区内保税存储货物不设存储期限;区内加工企业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管理;区内企业之间货物可以自由流转。另有已制定的《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招商引资优惠办法(试行)》也可为企业在土地和财税等方面提供更多优惠服务。
本文来源: 招商发展局
23.10.2015 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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