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拉山口消防大队荣获“天山消防铁军”称号

10.06.2015  18:16
  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授予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简称“博州”)阿拉山口市消防大队“天山消防铁军”荣誉称号,博州人民政府同时为阿拉山口市公安消防大队记集体二等功。

  当天,阿拉山口消防大队“天山消防铁军”荣誉称号命名大会在博州首府博乐市隆重举行。会议宣读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博州阿拉山口市公安消防大队“天山消防铁军”称号的决定》、博州人民政府《关于为阿拉山口市公安消防大队记集体二等功的决定》。

  阿拉山口市公安消防大队自1995年成立以来,全体官兵坚持政治治警、从严治警,用忠诚、智慧和勇敢筑起了一道保护国门安全的“防火墙”,打造了一支政治过硬、信念坚定的高素质队伍;坚持不懈开展爱民实践活动,谱写了一曲新时期“军民鱼水情”的赞歌;忠诚履职、无私奉献,在各类火灾扑救、抢险救援和社会救助等任务中累计接警1648次,抢救被困群众573人,抢救财产价值5.04亿元,出色完成了2004年“7·18”火车脱轨成品油泄漏等抢险救援任务。

  二十年来,阿拉山口消防大队全体官兵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传承和发扬“国门风口消防精神”,先后受到各级各类表彰54次,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一次。为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新时期公安消防精神,激发社会正能量,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决定授予阿拉山口市公安消防大队“天山消防铁军”称号。

  公安部消防局副军职调研员张福生在命名大会上要求,阿拉山口消防大队要继续坚持服务大局,强化火灾防控,加强队伍建设,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公安厅厅长朱昌杰向阿拉山口消防大队表示祝贺并颁发奖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