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图什市环保局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25.08.2016  20:36
      近日,阿图什市环保局组织辖区排污单位、企业召开了环境污染治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由环保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刘忠生同志主持,环保局监察大队人员、排污单位、企业法人代表共25余人参见了会议。
      会上,首先组织学习了阿图什市环保局根据《关于转发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未批先建”项目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幸福阿图什“三项行动”方案》,并下发了告知书。
      会议强调:对2015年1月1日前已正式投产的“未批先建”项目作为已有项目,依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进行处理;对2015年1月1日以后新产生的违规建设项目,依照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和新修订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进行处理;对在建或建成未正式投运项目责令停止建设补办手续。对污染严重其治理无望的落后产能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按照难易程度分批完成。
      会议要求:存在以上问题的排污单位、企业收到告知书后,按照要求于2016年9月12日之前,必须办好环评审批手续和安装除尘脱硫设备。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将上报市人民政府,依法强制取缔,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