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完成

06.04.2016  17:3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有关要求,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阿勒泰地区水环境安全,根据环境保护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财政部关于开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项目储备库建设的通知》(环规财[2016]17号)的安排部署,阿勒泰地区环保局积极组织编制了《阿勒泰地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已由阿勒泰地区行署批复。

  《总体实施方案》以保护“两河”(额尔齐斯河和乌伦古河)及“两湖”(乌伦古湖和喀纳斯湖)为对象,实施期限为2016-2018年。

  《总体实施方案》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衔接,明确了实施范围、保护目标、重点任务、工程项目、总投资、项目建设内容、规模、绩效等相关完整准确的信息。

  2016年-2018年阿勒泰地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总体实施方案计划实施169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总投资695989.75万元。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项目66个,总投资328726.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7.23%。水质较好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项目64个,总投资226016.9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2.4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项目28个,总投资74926.3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0.77%。其它项目11个,总投资6632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53%。

  《总体实施方案》的编制,规范了项目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有效的推动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地区“十三五”环境保护相关规划重大项目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