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完成

06.04.2016  17:36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简称《水十条》),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推动阿勒泰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保障阿勒泰地区水环境和水生态安全,阿勒泰地区环保局结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阿勒泰地区实际,编制完成了《阿勒泰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以“统筹协调好额尔齐斯河、乌伦古河上下游、生产生活生态、流域内外用水关系”的治水用水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巩固和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饮用水安全为核心,以控制和削减化学需氧量、氟化物等主要水污染物为重点,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统筹推进水资源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风险防范;坚持抓“两河”(额尔齐斯河和乌伦古河)带“两湖”(乌伦古湖和喀纳斯湖),上下游结合、山水田林湖协控,分类施策运用法律、经济、科技、标准、政策、行政等综合管理手段,推动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强化检查督查,落实各方责任和考核问责,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法规体系、监管体系、运行体系,确保河道水质持续改善、生态逐步恢复,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阿勒泰地区提供良好的水环境保障。

  《工作方案》全面实施6大污染防治任务、5大保障措施共32条,确保到2020年,全区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断面有所减少,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区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额尔齐斯河和乌伦古河生态得到恢复,乌伦古湖湿地、额尔齐斯河科克托海、科克苏湿地、克兰河湿地、可可托海湿地等重要湿地面积萎缩和功能退化的趋势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