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放管结合 提高环评管理能力
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配合地委、行署做好当前经济工作,推进阿勒泰地区重点建设项目建设,阿勒泰地区环保局坚持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放管结合,提高环评管理能力。
一是下放审批权限。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抓好简政放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简政放权工作,按照“依法合规、强化服务、能放尽放”的工作思路,赋予县市更大的管理权限,县市环保局监管与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我局于2015年5月11日,调整下放部分水利、农、林、牧、渔、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公路、城市交通设施、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社会事业、轻工、城建、社会事业等(14大类43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截止目前,我局已将14大类88项建设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县(市)环保局。
二是加强环评管理。成立了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专家库,共涉及水利水电、农业、林业、草原、地质勘查、采矿、气象、旅游、土木工程、医疗卫生、给排水等11个专业领域25个单位共计36人,进一步规范了地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查工作,今年将重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专家库评议审查,提高了环评文件的审查质量。制定了《地区环评机构管理办法》,有效的规范了环境影响评价行为,提高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质量,彻底扭转了以往环评审批过程中存在的资质造假、数据造假、合同造假等环评乱象,有效的维护了环评机构的社会信誉和建设单位的经济利益。《管理办法》实施后,陆续发现以“中国海洋大学、北京中安质环、新疆旭日环保、广州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环评单位的名义报送的11个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资质造假等问题,立即予以制止,并将有关情况告知各环评机构开展调查。 加强六县一市环评审批考核力度,对35起把关不严、越权审批或降级环评等问题提出了严肃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