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翠花到阿克苏开展林场改革专项调研

09.04.2015  13:56

3月30日--4月3日,新疆林业厅党委委员、巡视员侯翠花在参加林业厅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立即带领林业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到阿克苏开展林场改革专项调研。调研组分别对乌什县、温宿县、阿克苏市春季造林、新一轮退耕还林启动落实情况、林业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对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6号文件《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学习情况及30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调研组来到阿克苏地区实验林场,与场班子领导、中层干部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听取了林场对存在的问题及对文件精神的理解的汇报和交流后,侯翠花对国务院中发6号文件精神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对当前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和强调,并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是党中央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一项重大实践。进一步明确了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机制,推进政事企分开,解决好基本民生,转变发展方式等四项重点任务。从落实地方责任,强化部门协调,注重试点先行,加强督导检查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部署。从国家层面对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作了总要求,为全国深入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根据中发6号文件要求,国有林场改革要确保在2017年底前完成,重点国有林区改革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要正确把握本地区国有林场发展现状,有序有效有力推进改革。对目前急需落实的几项工作进行了进一步强调,一要汇报好会议精神。中发6号文件和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我们抓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指明了方向,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重大的现实意义。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我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要求地区、各县市主管林业工作的领导和林业部门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人民政府汇报中发6号文件、国家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此次会议精神,把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纳入当地党委、人民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推进改革。二要广泛学习宣传。吃深吃透文件精神,深刻领会汪洋副总理对加快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是更好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迫切需要,是提升生态公共产品供给能力的迫切需要,是改善林区民生、共享发展成果的迫切需要,是破解长期以来制约林场林区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的战略性和根本性举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阐述。进一步明确国有林场林区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坚持围绕将发挥生态功能、提供生态服务、维护生态安全确定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的主要功能和基本职能,作为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发展的基本出发点。守住保护和培育好森林资源、改善民生两条底线,建立起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业三大新体制。进一步强调做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对于确保我区“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坚守生态红线、保证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要求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开辟学习专栏、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林业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领会中发6号文件和国家、自治区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让每一位林业干部职工掌握文件精神、了解熟悉政策,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把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不断引向深入。不断激发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热情,形成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围。三、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根据工作部署,自治区林业厅已经成立了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地区、各县市迅速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抓好抓实改革各项工作。四、要抓紧做好摸底工作,为精心编制改革实施方案提供依据。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厘定森林资源总量入手,搞清家底后再启动改革”的要求,全面摸清林区森林资源、人员物资的家底,摸清本地区、本单位、本部门在体制机制、政策执行等方面的状况。要客观全面、认真负责地查找梳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突出重点,结合实际提出解决的建议。五、要扎实做好专项调研。根据中发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实际,扎进做好专项调研各项准备工作。要尽快确定本地区调研主题,形成调研工作方案,先行组织开展前期调研论证,梳理调研成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生态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的发展理念,立足发挥绿色资源优势,加快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替代产业、接续产业,积极引入新的技术、新的业态、新的商业模式,推进林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顺应增强生态保障能力的新要求,更加注重森林资源培育质量,加快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和装备,提升育苗、造林、抚育、防火等林业发展全过程的质量和效率。

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将于5月底前出台新疆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地区及各县市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发6号文件精神及自治区改革实施方案,精心制定本级改革实施方案。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明确改革的具体目标、任务、措施和步骤,确保改革方向不走偏、不走样。各地州市改革方案须由自治区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

阿克苏地区有国有林场11个,其中2个天山国有林管理局、6个胡杨林管理站,3个平原林场,以天然林管护的8个国有林场全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以人工林培育和管护为主的平原国有林场3个,其中:两个为差额事业单位(地区实验林场,正县级单位;温宿县木本粮油林场,为正科级单位),一个为股份制企业单位(温宿县佳木林场——在其隶属县委员会、县人民政府成立的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于2005年通过改制组建为绿缘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全地区林场总经营面积1759.9945万亩,其中有林地401.3523万亩、灌木林地472.1879万亩,森林蓄积量305.4万立方米。其中天然林1496.4394万亩,人工林12.26万亩。现已建成管护站所118个。林区总人口达50137人,职工总人数2063人,其中在职职工1207人、离退休人员856人,大专及以上学历242人、中专学历530人。为维护地区森林资源安全、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稳定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发6号文件和全国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为地区高起点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从根本上解决林场存在的各类问题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同时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是一场涉及政府、企事业、职工三者利益的深刻变革,关系林业长远发展,关系国家生态安全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级林业部门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深化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的重大意义,努力走出一条资源增长、生态良好、职工增收、林区和谐稳定的可持续发展之路。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阿克苏地区中心林管站  姚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