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市两少年开玩笑过火 致同学骨折

31.08.2015  13:13

    天山网讯(记者张路 通讯员周忠峰 赵晓珊报道)新疆阿克苏市某中学两学生课间制造恶作剧,把同学吓坏了,自己也背上了官司。8月19日,阿克苏市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当事人小龙、小宝也为自己的淘气付出了代价。

    2014年4月11日上午,正值阿克苏市某中学课间,初一(5)班学生小晨在教室聚精会神地画画。小龙、小宝商议后决定“吓一吓”小晨,两人一前一后猛然跃起扑向小晨后背,小晨大叫一声痛苦地瘫坐在座位上。老师将小晨送进了医院。经医院诊断,小晨腰2椎体压缩性骨折。

    小晨住院治疗8天,共花费医疗费3733元。因学校为学生投保了校(园)方责任险,小晨的医疗费由承保公司理赔2700元。2014年6月18日,新疆振兴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小晨的伤残等级评定为10级,休息期综合评定为150天,营养期综合评定为60天,护理期综合评定为60天。

    虽然保险公司已经承担了大部分医疗费,但小晨的母亲并不满意赔偿决定,她觉得导致小晨受伤的两名学生也应该做出相应赔偿。几方僵持不定,小晨的母亲一纸诉状将保险公司、小晨所在中学、小龙、小宝告上了法院。

    8月19日,经阿克苏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小龙和小宝各赔偿小晨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合计1万元;保险公司向小晨支付各项损失合计2万元;小晨放弃对阿克苏市某中学的赔偿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