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力争五年内达到覆盖
为进一步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理念和模式,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网底功能和“健康守门人”作用,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分级诊疗等各项医改工作任务的落实,构建新型和谐医患关系,2017年始阿克苏地区将全面实施家庭医生式签约服务工作。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采用团队形式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以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注册的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民族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作为家庭医生代表,负责与居民双向自主选择签约,凡是居住在阿克苏地区范围内的城乡居民,由所居县(市)、乡(镇)、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安排开展签约和提供服务,并逐步与二级、三级医院建立起“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努力实现基层首诊,通过家庭医生转诊,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现阶段签约服务对象首先从中老年人、孕产妇、婴幼儿、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贫困居民等重点人群、特殊人群入手,以建立居民家庭规范化健康档案及家庭成员个人健康档案为基础,延伸服务对象至所有的家庭成员。提供服务以基本医疗、公共卫生、重点人群跟踪、转诊和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提供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民族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及时发现存在的健康危险因素、危害健康行为等,有针对性地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服务、慢病的预防和控制、孕产妇、儿童和老年人的健康管理、预防接种等。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费按照提供服务内容区别对待,为签约家庭成员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内按服务量进行补偿;提供诊疗服务的,执行基层医疗机构一般诊疗费收费方式,需要住、转院治疗的执行相应级别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及行动不便的特殊签约对象提供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及健康指导的家庭病床全程动态健康管理服务的,经调研,由卫生和发改部门提出收费标准,报请自治区价格管理部门批准后执行。
2017年上半年阿克苏市、库车县、拜城县将率先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年底,地区各县(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要达30%以上,重点人群、特殊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所有人群,形成与居民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通过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可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更积极主动地开展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水平,使城乡居民享受连续协调、方便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实现“户户拥有自己的家庭医生,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改革目标。
文章来源:阿克苏地区发改委
http://fgw.aks.gov.cn/page.asp?id=3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