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489名重度残疾人领到了“阳光家园”项目资金

09.09.2015  16:32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5年“阳光家园”项目实施工作,奇台县残联严把审核关,经过认真筛选,把超年龄和死亡的15名残疾人调整,把符合条件纳入受助范围。并将符合条件的489名残疾人已全部录入系统。利用三天时间赴全县15个乡镇为这些处于就业年龄段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发放居家托养补助金55.95万元,其中城镇141名残疾人享受居家托养补助金21.15万元。农村348名残疾人享受到居家托养补助金34.8万元。同时还邀请了县纪检委的一名工作人员全程陪同。

  该项目的实施,对减轻这些残疾人家庭的经济负担,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

(奇台县残联    李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