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县发放2015年残疾人“阳光家园计划”第二批补助资金
29.10.2015 12:15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2015年10月28日上午,在精河县八农户农场办公楼一楼会议室举行了2015年“阳光家园计划”第二批补助资金发放仪式。
“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补助对象为处于就业年龄段(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且无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不含重度语言和重度听力残疾人)享受居家护理补贴。补助标准为城镇每人每年1500元,农村每人每年1000元。
截止目前,精河县“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补助共发放37.25万元,惠及335名重度贫困残疾人。通过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减轻了残疾人家庭的负担,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让残疾人享受到了“阳光家园计划”的阳光。 <?xml:namespace prefix="o">?xml:namespace>
(精河县残联供稿 张海英)
本文来源: 残疾人联合会
29.10.2015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