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蓝天行动和矿区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22.10.2015  14:00

  根据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印发阜康市落实昌吉州蓝天行动计划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市煤炭局联合环保等部门共同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市属大部分矿井均能按照要求积极开展蓝天行动及矿区环境整治工作。2013-2015年我局研究讨论出台了《阜康市南部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及矿区绿化工作方案》,并在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加强矿区环境整治工作的督查力度。
  截止10月15日经我局对市属矿井的蓝天行动和矿区环境整治工作进行验收后,市属煤矿基本完成了下达的矿区环境综合整治各项任务。市属煤矿已完成完成绿化面积49190㎡,植被覆盖率基本达到90%以上,完成投资额78466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