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环保局2015年度亮点特色工作

05.01.2016  16:13

  一是在提前一年超额完成“十二五”减排任务的基础上,2015年我市共减排二氧化硫2181.17吨,完成任务的192.9%,氮氧化物6830.32吨,完成任务的102.1%。

  二是根据昌吉州“蓝天行动计划”、阜康市《1+5工作方案》和《阜康市2015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2015年我市计划投资12亿元以上,实施重点区域综合整治、淘汰落后产能、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生活源污染治理等8大类41个项目。在开展8大类41个整治项目的同时,我市又自加压力,额外完成了6项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超额完成项目:关闭阜康市永辉铸造有限公司;关闭阜康市朝阳制造有限公司;关闭阜康市振兴养猪场项目;搬迁阜康市福康源禽业有限公司;关闭阜康市阿吉肉业有限公司;关闭阜康市益民屠宰有限公司。共减排二氧化硫1703.17吨,氮氧化物184.45吨。共减排二氧化硫1703.17吨,氮氧化物184.45吨。

  三是制定了《阜康市环境污染突发事故应急演练方案》,于2015年11月6日在新疆五鑫铜业有限责任公司模拟硫酸酸灌阀门泄漏事件,进行了一场环境应急演练。

  四是在全疆县级首家启动视频远程监控工作,投资530万元完成了发电、焦化、化工、冶炼等20家重点行业污染源视频远控网络建设,实现数字化在线监测以及视频远程双监控。

  五是投资63万元对天山天池空气自动监测站进行了能力升级改造,目前我市范围内共有4个空气质量监测站,实现了国家、自治区、州、市对空气质量的四级直接远程监控。

  六是深入推进以政府为主体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新机制,制定阜康市《强化政府主体监理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实施方案》(阜政办【2015】44号),建立市、乡、村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级网格在环境监管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对辖区内各企业污染源及污染防治设施开展了地毯式排查行动。

  七是自新《环保法》实施后,在环境执法检查过程中,阜康市环保局坚持对环境污染行为“顶格”处罚。2015年,累计出动924人次对全市工矿企业进行了现场监察,开展夜间突击检查45次。对19家违法企业下发了行政处罚,共计处罚金额187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件,收取罚款29万元,实施限产、停产治理案件60件,未发生查封扣押、移送行政拘留、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八是投入资金60万元,购置4辆环境监察执法车、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照相机等取证设备,为环境保护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和各类环境突发事件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得到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九是成立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监督站,引进阜康市荣达机动车检测中心,投资320余万元,启动柴、汽油两条检测线、启动了中心城区黄标车限行方案,对黄标车进行限行,已报废老旧车辆582辆。

  十是邀请自治区、昌吉州各大主流媒体,组织采编人员深入企业、乡镇,围绕“蓝天行动”计划、重点区域、行业环境综合整治等环保重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报道。区、州媒体对我市天龙矿业发电厂、众和自备电厂、艾斯米尔焦化等企业实施爆破工作进行了现场报道,我市媒体也对环保工作进行了多次集中采访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