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环保局特色亮点工作及存在的问题建议

23.12.2014  18:09

  一、特色亮点工作

  一是在全疆率先成功开展了环境监理工作。出台了《阜康市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与宝舜化工、新兴铸管等8家企业签订了环境监理合同,并成功试点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实现新建项目环保工程全过程监管,确保了环保工程质量。

  二是率先开展了智慧环保视频远程监控工作。积极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对产业园内焦化、铸造、化工等企业加装智能视频远程监控系统,提升了环境管理和执法的信息化水平。

  三是严守生态红线。依据《阜康市生态建设规划(2010-2020年)》严守我市已划分的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性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生态红线,从源头加强了对产业园区、水源涵养区等重点区域的监控和保护。

  四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定出台了《阜康市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明确重点控制区不再新增火电、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项目,并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今年以来,已否决高耗能、高污染项目24个,涉及资金128亿元。

  五是全州首个“蓝天行动”计划现场推进会和关停火电现场会在我市召开。这是昌吉州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对我们工作的极大鼓励和鞭策。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因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均处于我市上风向区域,且多以煤电煤化工、有色冶炼等为主的工业企业,同时,一些规模小、环保不达标的砖厂、砂场也在其中。虽然部分企业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但存在设施停运现象,造成排放出的粉尘、二氧化硫等污染物直接进入阜康地域,对我市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危害。建议:督促米东区、甘泉堡工业园区严格落实乌鲁木齐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区域等相关政策法规,及时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严格项目准入。对现有煤电煤化工等污染企业不再扩大生产规模。同时,督促园区内企业加强环保设施投入,加快污染治理,并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

  (二)目前,我市市域内鸿基焦化、大黄山煤矿等3家兵团企业均存在环境安全问题。但因我市对兵团企业没有直接的环境监管权,造成对这3家兵团企业的环境污染治理存在困难。建议:根据《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对企业环境监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我市市域内兵团企业的环境监管,由我市进行监督管理。

  (三)排污费收缴是督促企业做好环境污染质量的经济杠杆。目前,我市市域范围内电厂的排污费均由自治区或昌吉州负责收缴,我市没有收缴权限,但日常监管和环境质量又要求当地政府负责,造成权责不对等,难以对企业进行有效管理,脱硫、脱销等减排工作难以推动。建议:结合实际情况,对此类企业排污费收缴权限下放到当地政府,或给予资金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