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建立农机市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15.06.2015  12:48

为进一步强化农机市场监管工作,保证“三夏”生产工作顺利开展,阜康市严格规范,切实加强对农机维修点、农机销售市场、农机配件质量等的监督管理,打击假劣农机产品坑农害农行为,切实保护农牧民利益。
  一是实施行业准入制度。依照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57号令、《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机维修网点规范治理,对不同级别的维修网点按照相应的技术、人员、设备、场地进行认证,要求所有从事农机维修业务的经营者必须取得农机部门颁发的《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后才能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二是树立长期打假意识。在“三夏”来临之际,对该市农机生产经营企业、农机维修网点开展农机打假保农执法检查。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严肃查处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无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企业,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经营者。
  三是发挥农机服务组织的作用,积极向农民群众推广新机具,引导农民群众选购放心农机产品,指导农民科学选购和正确使用农业机械,达到降低维修成本,提高机手素质的目的。防止因使用假冒伪劣农机产品而造成农机作业事故的发生。
      截止目前,对全市4家农机经销企业,1家农机生产企业和3家农机维修企业进行了大检查,未发现假冒伪劣农机产品,成功调解1起农机作业质量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