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国土资源局抓党建转作风树形象

01.12.2014  22:48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阜康市国土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部门新形象。

一是加强学习,转变作风。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自治区、州、市“十条规定”,并纳入中心组学习,各分局、基层所以会议和自学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每个职工结合实际工作深刻反思,撰写学习心得,用“八项规定”、“十条规定”作为党员干部行为准则,切实转变纪律作风和生活作风,在系统内形成了自觉遵守规定的良好氛围。二是强化宣传,接受监督。通过局域网站、宣传栏、宣传单等形式多渠道加强宣传,让人人知晓“八项规定”、“十条规定” ,并邀请政府行风评议员、本局纠风义务监督员、服务对象、村民代表对局机关建设和干部作风提出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三是统一思想,落实行动。在中秋、国庆、古尔邦节、春节之际,局党组高度重视,努力践行,严禁所有干部职工借节假日收受礼品礼金,禁止发放过节费、礼品等行为,形成良好社会风气。四是严格自律,提升素质。要求系统干部职工按照“八项规定”、“十条规定”内容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勤俭朴实、生活正派、情趣健康,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五是严肃惩处,确保实效。凡干部职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八项规定”、“十条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