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召开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进会

12.09.2014  11:23

  今年,我市以《昌吉州“蓝天行动”计划》为抓手,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阜康市加快污染减排 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环境优化经济发展的“倒逼传导机制”,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能源结构优化和能源消费的合理布局。

  9月初,我市召开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推进会,会上环保局书记包海智同志对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进行了讲解宣读,经信委主任沈克狄同志对我市目前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计划进行了通报。最后,史海生副市长对我市淘汰落后产能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要求产业园、环保局和经信委要加大工作力度,对按期完不成的企业,电力、水利、交通等部门要采取断电、断水和断路等措施,实施强制关停,人社局要做好关停后的人员安置及劳动合同解除工作。同时,要求各部门要加强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我市今年的淘汰落后产能和节能减排工作圆满完成。

  截至目前,我市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已初见成效,现已关停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自备电厂3、4号机组和新疆艾斯米尔焦煤有限公司1号焦炉,共淘汰5万千瓦发电和10万吨焦化落后产能。每年可减少污染物排放为:二氧化硫1200余吨、氮氧化物2400余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