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五项措施打击非法开采风化煤违法行为

04.02.2015  18:50
 

为坚决打击非法开采风化煤现象,加强阜康市矿产资源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谐阜康建设,1月27日,阜康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开展阜康市南部山区非法开采风化煤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采取五项措施对阜康市南部山区非法开采风化煤现象进行集中整治。

一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阜康市通过设置警示牌、电视、广播、等媒体加大力度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二是设置卡点,重点检查。在重要交通节点设置卡点,安装视频监控设备,配备执勤人员24小时值守对进出卡点的煤炭拉运车辆、挖掘机和铲车等运输及采挖设备进行严格检查。

三是清理煤场,切断销赃渠道。清理南部前山重点区域储煤场、洗煤厂等堆储煤炭点,严厉打击非法堆放煤炭、非法占地经营煤炭资源等违法行为,切断非法开采风化煤的销赃渠道。

四是拆除临设,清理人员。全面清理南部前山各矿区内临时设施,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对居住人员进行清理。

五是加强巡查,严厉打击。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工作力度,抽调国土、公安、煤炭、安监、环保、畜牧、林业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巡查工作队伍,形成执法合力,分片区进行定期或突击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