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严格环保准入落实环境保护优化发展措施

07.01.2016  21:09

  一是把好环保审批关,杜绝新污染源的产生。严格执行《阜康市环境准入标准》,行使好环保“第一审批权”,出台了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定期召开企业建设项目会议,对每一个项目都上会讨论研究,严把建设项目验收质量关,落实总量控制,做到增项增产不增污。2015年否决项目1个,涉及资金0.75亿元。

  二是开辟“绿色通道”,做好项目服务升级。对今年确定的92个重点新建项目采取跟进服务制,安排专人逐一与项目负责人对接联系,做到预先告知、全程跟踪服务,既做好严格把关,又提供优质服务。2015年共审查上报区州项目12个,审批项目145个,验收项目13个。

  三是推进落实“未批先建”项目专项整治。按照清理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的工作要求,逐一核实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和开工建设情况,梳理出需区州审批的未批先建建设项目12个,为推进未批先建项目尽快完善手续,分别组织召开了区州和县市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协调会,对项目存在的问题一一会诊,目前已全部完成。

  四是在全疆率先开展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强化过程监管,彻底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2015年,与通源、晋源、彩南油田作业区等8家企业及苏同小微企业园的企业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实现新建项目环保工程全过程监管,从环保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实施技术把关,确保了环保工程质量,扭转因环境污染防治工程技术审查监管空白而造成污染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