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部门下发公路极端天气应急预案
易发洪涝泥石流滑坡地段要专人24小时值守
针对近期新疆部分地区出现多次较强阵雨过程而引发洪涝、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近日连续发文,要求各地交通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注意防范暴雨可能引发的洪涝、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公路、桥梁等地段,要派专人24小时值守,相关预警信息要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7月8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持续强降雨等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简称《通知》)和《自治区国省道干线公路极端天气保通应急预案》(下简称《预案》)。《通知》提到,7月5日,喀什地区叶城县柯克亚乡6村发生大型泥石流灾害,而据气象部门预报,近期新疆局部区域还将有暴雨,部分公路沿线可能会出现短时强降雨、冰雹、雷电、大风等强降雨天气。因此,要求各地区交通部门针对容易引发洪涝、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地段做早点准备、早点部署、早点检查、早点落实,对易受影响的公路、桥梁,要派专人24小时候值守。
而在《预案》里要求,提前启动抗灾、就在保交通的应急预案,确保交通安全畅通。需各级公路交通建养部门要对所辖路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特别是桥涵、隧道、高路提及各种防护工程,实地摸清情况从速查出的隐患,发现危险路基石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司机做好防灾抗灾的预防工作。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参照《预案》的要求,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待命和信息报送制度,以及汛期和节假日期间防汛工作。针对已经出现的灾害,要做好道路在后修护工作,在地方政府的统筹安排下,组织人员、设备、物资,投入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该《预案》应用于自治区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由于恶劣天气(风、雾、雪、雨)及其次生自然灾害(水毁、塔防、泥石流、流沙、山体滑坡等)造成的公路设施损坏而影响交通正常通行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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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突发应急分特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预案》适用于自治区辖区内国省干线公路由于恶劣天气(风 、雾、雪、雨)及其次生自然灾害(水毁、塔防、 泥石流、流沙、山体滑坡等)造成的公路设施损坏而影响交通正常通行的突发时间的应急响应。
其公路突发事件按照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预警信号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
《预案》提到,要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公路法时间应急保通工作要做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把应对公路突发事件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防范意识,开展对各类公路突发时间风险防患的普查和控制,加强公路突发事件信息上报、预警预防。
针对自然灾害,交通运输系统按照职责分工,在塌方、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多发地、多发季节按照《公路养护巡查制度》等要求,加大巡查频率,以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遇到恶劣天气,要在洪水、大风、大雾、风吹雪、沙尘暴等恶劣天气多发地、多发季节,密切关注气象部门的预报,根据情况及时通知应急队伍进入预警状态。遇到突发事件,要按照职责分工,在汛期加大技术组航太等级分为三类以上桥梁及隧道、大型防护工程的频率,早发现早处置。中桥以上桥梁防洪应急材料应准备充足,就近妥善存放。
预警信息要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发布
其预警信息分成红色预警、橙色预警和黄色以下预警,红色预警信息由交通厅应急保通指挥部发布、橙色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发布,黄色以下预警信息则由各地相关应急保通指挥部发布。同时要给公众发布信息。
里面提到,公路管理部门要通过媒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同时也可以通过服务区等处设置可变信息板、路段设立标志牌等进行发布。
针对信息被阻断的,高速公路要在半小时内上报阻断信息,普通干线公路要在一小时内上报阻断信息。
针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公路中断交通,或因交通安全事故造成公路设置毁坏的,交通系统各单位要统一联动,并与当地政府、公安、交警、安监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联合指挥、联合执法、联合施救。”
《预案》提到,应急响应组负责及时报送最新动态和公路通行情况。发送预警信息时,应说明事件类型、地点、影响范围、损毁程度、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抢修进度、预计通车时间。
高速公路红色、橙色预警状态每隔4小时报送一次,黄色、蓝色预警6小时报送;国省干线公路红色、橙色预警状态每隔8小时报送一次,黄色预 警状态每隔12小时报送一次。
在确定公路交通恢复正常后,决定应急响应状态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