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小长假临近 新疆交警总队发布出行10大提示

04.09.2014  13:03
        (记者 唐荣)2014年中秋节有三天小长假,小长假第一天适逢第四届亚博会最后一天,又是新学期开学后的第一个周末,首府及周边交通可能发生部分变化,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交通10条出行提示。 

  一、亚博会最后一天(6日),外埠进乌车辆仍需遵守限行规定;限行解除后,预计进乌外埠车流量增多。 

  二、中秋节假日期间交通流预计以中短途游、近郊游、城际游和自驾游为主;部分主要城市如乌鲁木齐、昌吉、石河子、库尔勒等地交通潮汐现象会较为明显。 

  三、受高速公路不免费通行、全区部分国省道修路影响,预计前往阿勒泰喀纳斯景区的国道217线、前往东疆新开辟旅游景点的国道216线、前往南疆的国道3012线和前往伊犁地区的连霍高速公路奎赛段,以及省道115线、201线交通压力较大。 

  四、各地返家团聚共度中秋人员和全家出游现象增多,可能会造成酒驾、超速等违法行为增多;农村地区进入秋收农忙季节,电动车、农用车、面包车辆违法行为可能增多;随着新学期开学伊始,学生学习压力不大,6日返家团聚8日返校可能性增多,导致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违法行为可能增大。 

  五、中秋小长假期间,疆内部分地区有降雨,会造成路面附着力降低,给道路交通带来不利影响。 

  六、尽量避开交通枢纽、繁华商业区周边道路。 

  七、最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驾车出行提前检查车况,注意车速和交通信号,做到安全驾驶,有序行车。 

  八、出行前要携带好必要证件、了解天气情况、规划出行线路、关注交警微博、微信和交通广播信息。部分公路收费站出现排队等候等情况时要耐心等待;尊重、服从交警指挥疏导,保证顺畅通行。 

  九、控制车速、保持安全车距,在车辆出行高峰期保持良好心态,减少频繁并线、违法超车和强超强会等易导致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禁止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保持“生命通道”畅通。 

  十、严禁酒后驾车、超员载客、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利用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临时执勤点对轻微违法行为进行提示教育、对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