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长江乳业违法生产被罚 5名责任人被刑拘
13.10.2014 00:22
本文来源: 人民网
10月12日下午,镇江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对于长江乳业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的查处情况:没收违法乳制品两万余瓶,并处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160余万元;原长江乳业董事长邵某某等5名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已被镇江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镇江市质监局副局长朱柳堂通报了对长江乳业违法生产的行政处罚情况,经立案查实:2014年7月31日至9月3日,长江乳业分11次擅自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生产乳制品,共270625瓶,货值532954.45元。长江乳业此举不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且违反了国家产品质量法,质监部门没收违法生产的乳制品两万余瓶,处违法生产、销售乳制品货值金额三倍(上限)罚款人民币159万多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1万多元。因长江乳业公司涉案货值金额达50余万元,涉嫌构成犯罪,质监部门已于9月24日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镇江市公安局副局长季成宾通报了公安机关对长江乳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的情况。根据已查清的犯罪事实,初步认定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嫌疑人共五名,即原长江乳业公司董事长邵某某、原长江乳业公司分管乳制品生产的副总陆某某、原长江乳业公司总工程师朱某某、原长江乳业公司乳品车间主任王某某、原长江乳业公司采供部经理徐某某。目前公安机关已对上述五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现该案仍在侦办中。
长江乳业已于9月21日恢复生产,截至目前,质监部门在加大对该企业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频次的基础上开展了4次突击检查,抽样检验产品10批次,未发现企业存在质量违法行为,产品检验合格。 (管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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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2014 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