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局商业广场电梯设备采购项目招 标 公 告(施工)

08.05.2015  00:29

铁路局商业广场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施工)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铁路局商业广场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已经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经济和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编号14101107010037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新疆铁路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建设资金国有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

购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铁路局商业广场电梯设备采购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南二路。本工程电梯共计18部,其中:乘客电梯7部、货梯1部、扶梯10部。投资额暂定423.5万元。本工程计划2015年07月02日开工,2015年08月30日竣工,总工期:60天(日历日),质量等级要求合格。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7部乘客电梯、1部货梯、10部自动扶梯设备的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电梯制造商应具有自主研发和生产能力。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投标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或所投品牌的代理经销商,生产或销售电梯及进行安装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许可。其中电梯制造商(以下简称厂家)投标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电梯)、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制造商需通过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代理经销商投标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具有所投品牌的代理经销资格证书或针对此项目的授权、营业执照、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须在新疆设有售后服务网点;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三套)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报名条件:报名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含B级)及以上资质、专项授权书(针对专项授权经销商)、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改造资质B级及以上资质(制造商和专项授权经销商均需提供)。以上资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贰 套并加盖企业公章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报名。招标人保留进一步实地考察的权力。

5、资格审查方式:投标报名家数超过15家及以上时,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不足15家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月 08日至 2015年 05 月 14 日(节假日除外),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xjztb.net)上报名,以网上报名为准。携带相关资料到新疆天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 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招标人: 新疆铁路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地址: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汇路58号     邮编: 830011
联系人:田静                          联系电话:0991-787616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天汇路58号      邮编: 830011

联系人:万里                          联系电话:0991-7876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