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吐鲁番地区第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3家鉴定机构新增鉴定职业(工种)提高鉴定等级的批复

10.06.2015  12:39

 

新人社函〔2015〕257号

 

关于同意吐鲁番地区第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等3家鉴定机构新增鉴定职业

(工种)提高鉴定等级的批复


吐鲁番地区、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们关于申请新增鉴定职业(工种)、提高鉴定等级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吐鲁番地区第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吐鲁番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增加叉车司机、汽车维修轮胎工的初级、中级鉴定资质。

二、同意巴州第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巴州红旗技工学校)增加热力司炉工、管道工的初级、中级鉴定资质。

三、同意巴州第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开展办公设备维修工、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多媒体作品制作员的中级、高级鉴定;电工、推土铲运机驾驶员、挖掘机驾驶员、化工总控工、化工仪表维修工、化学检验工、兽医防治员、动物检疫检验员、装饰美工、电子计算机调试工、数控车工的高级鉴定,增加维修电工初级、中级及网络设备调试员的初级、中级、高级鉴定资质。

具体职业(工种)名称、编码和鉴定等级详见附件。请你们在核准的鉴定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基础设施,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强化鉴定考务管理,确保鉴定质量。

此复

附件: 鉴定机构鉴定职业(工种)名称、编码、鉴定等级一览表.doc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