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阳5家公司环保违法被罚99万元

14.07.2015  13:05

  7月2日,四川省凉山州政府网站公布了凉山州环保局对金阳县5家公司的行政处罚公告,5家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共被处以99万元的罚款。

  5起处罚案件中,最大的一笔罚单为31万元,处罚对象为金阳县金源矿业有限公司。公告显示,该公司违规排放污染物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凉山州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1万元罚款。

  金阳县新达矿业有限公司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拆除私设的排污暗管、规范尾渣堆放场所,处以29万元的罚款。

  此外,金阳县中金矿业有限公司、金阳县吉欣洗选厂、金阳县金口铅锌矿业有限公司也因环保违法,各被处以13万元的罚款。

  截至6月底,五起案件均已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