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环保局积极完成第一季度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工作

04.04.2016  09:39

  近日,地区环保局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了12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20家自治区重点监控企业监督监测情况,重点监控企业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100%。

  根据《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环发[2013]81号)要求:“污染源监测信息应当依法公开。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开本级及下级完成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一直以来,地区环保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及时、有效地做好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