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教授刘洪彪因论文抄袭被免职并书面道歉

13.09.2014  19:24

近日,“重庆大学教授刘洪彪论文涉嫌剽窃”事件再次引发公众关于学术造假的广泛关注。重庆大学通报称,刘洪彪抄袭论文情况属实,并已于2013年11月免去其所担任的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马克思主义理论教研部副主任等职务。刘洪彪日前向公众作出书面《道歉声明》,表示诚恳接受批评并将深刻反省。

据了解,刘洪彪在四川大学在职攻读博士期间,于2009年在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发表的《晚清县级以下基层政权对地方社会的监控》,涉嫌抄袭1995年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4期发表的《晚清县以下基层行政官署与乡村社会控制》一文。

重庆大学通报称,2013年6月3日,刘洪彪主动向学校详细报告其论文抄袭问题并书面作出深刻检讨,学校在对刘洪彪抄袭论文情况进行仔细调查后,确定抄袭情况属实,并于2013年11月作出了免去其所担任所有职务的决定。

今年9月10日晚,刘洪彪再次就此事专门作出书面《道歉声明》,表示这种不诚信行为,违背了学术道德,伤害了学术,并给重庆大学等高校的声誉和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给原作者带来伤害,也给社会造成负面影响,对此表示深深歉意。

鉴于《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编辑部因为2009年尚未使用“期刊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而发表了严重抄袭的论文,重庆大学要求编辑部作出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编辑部决定撤销已发表的论文《晚清县级以下基层政权对地方社会的监控》,并在《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上发表撤稿声明;同时联系相关文献数据收录机构,及时删除该文的电子版;《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不再受理刘洪彪提交的稿件。(记者 陈国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