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采取四项措施 保障机动车检测秩序

18.08.2015  13:17
 

  我市采取四项措施 保障机动车检测秩序

  为加强检测站的监督管理,保障机动车检测秩序,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办公室要求各检测站采取四项措施对场站加强管理:

一是加强车辆外检监督,避免替检情况发生。二是检测时间至少间隔2小时,限制作弊修理。三是严禁车托代办进入检测场站,检测场地播放《致车主一封信》、悬挂打击车托代办的横幅;提醒车主不要轻信车托代办,避免上当受骗。四是开发使用监管软件对检测站的检测过程和结果进行实时监督,并设置预警功能,对异常数据进行报警,杜绝检测过程中作弊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