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逃避不处理近两年 网上追逃被抓回
(记者李娜 通讯员童军报道)“就是醉驾么,又不是杀人放火,我以为没那么严重,竟然会被网上追逃。”2月22日,因醉驾被查处,自认为大不了不要驾照的王某被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市区交警大队民警从甘肃省陇西县的家中带回乌市。
2月25日,记者从新市区交警大队了解到,王某是今年该大队进行网上追逃后抓获的第七名在逃人员。而从2011年至今,该大队查处的酒驾违法行为中共有40起饮酒驾驶、48起醉酒驾驶的驾驶人尚未接受处理,而从今年1月开始新市区交警大队对醉酒驾驶的16人展开了网上追逃,目前已经有7人归案,3人自首,仍有6人在逃。
王某的醉驾查处时间在2014年3月31日凌晨1时,其醉酒驾车行驶至河北路长春路路口被新市区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当时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87毫克/100毫升,为醉酒驾驶。
然而,王某却迟迟不肯出现进行处理,民警多次与其联系敦促其尽快接受处理,可王某妻子先是称王某生病住院,再联系王某电话始终处于关机状态,人就此消失。
今年以来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对酒驾展开严查,并对久拖未接受处理的酒驾案件清理。今年1月份,民警对王某实施网上追逃。
而此时的王某已逃回甘肃老家,在王某被网上追逃后,今年2月中旬,其在甘肃省陇西县使用身份证时,被当地民警发现其为网上追逃人员,遂通知新疆警方,同时也告知王某已被警方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我以为醉驾不处理也没什么事呢!”当新市区交警大队民警出现在王某面前时,王某愣住了,他自以为已经逃避掉的醉驾处罚,还是得再次面对。
其因醉驾而涉嫌危险驾驶罪后,迟迟不肯接受处理且逃离的行为,法院在量刑时将予以从重处罚。
得知自己逃避处罚的行为带来的后果后,他后悔地对民警说,“因为醉驾要判刑,我听别人说只要我再也不开车,驾照不要了,交警就找不到我了,没想到反而害了自己。”
新市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通过王某一案也提醒其他驾驶人,不要以为拖延不接受处理就会不了了之。醉驾已入刑,属于刑事案件,如果不接受处理,甚至选择逃跑,交警部门就可以将其纳入“三逃人员”网上追逃,让其寸步难行,不管躲在哪里都会被抓回。正确面对只是1-6个月拘役,而选择逃避则会毁掉自己的大把时光,且会加重刑罚。
据介绍,对于查处的饮酒驾驶人,法定期限是15日之内必须前往交警大队进行处理,对于拖延不肯处理的驾驶人,交警部门也会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追逃”。
在此,交警部门正告目前仍未接受处理的酒驾司机,尽快前往查处其违法行为的交警大队进行处理,醉驾驾驶人如积极自首,法院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