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组织开展2016年县级环境污染治理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29.04.2016  20:28

  为进一步推动鄯善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加快环境污染整治力度,打造美丽幸福新鄯善。根据国家财政部、环保部《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管理的若干规定》、《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鄯善县环境保护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鄯善县环保局按照诚实申报、公正受理、择优支持、专款专用的原则,向各乡镇、重点污染源企业发送了鄯政环〔2016〕69号《关于申报2016年县级环境污染治理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28份,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向县环保局进行申报,县环保局安排专人负责申报所需材料审核等工作,并将全县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汇总上报县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