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政府发布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6.07.2016  03:39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政发〔2016〕21号)、《吐鲁番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吐政办〔2016〕71号)文件精神,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等工作,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新机制,切实保障全县水环境和水生态安全。

  7月23日,鄯善县政府发布实施《鄯善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要切实加大工业、城镇、农村等重点领域的水污染防治,通过对对河流、水源地、坎尔井等实施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逐步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全面巩固和提升水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县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全县水生态环境状况继续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县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方案》共确定10条31项主要工作任务是: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节约保护水资源、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强化科技支撑作用、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提出9条15项保障措施是:理顺价格税费、建立激励机制、明确落实各方责任、严格目标任务考核、促进多元融资投入、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