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加大环境监管 确保环保专项行动落实到位

26.01.2016  17:39
  2016年,鄯善县环保局将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确保环境保护各项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是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结合鄯善县环境监管、环境网格化等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深入地开展辖区石油、化工、冶炼、采选矿、饮用水源地等行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查找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了环境监管长效机制,以确保环境保护大检查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二是加大对矿山及重点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会同南山矿区管委会、安监、国土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南山矿区所有企业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加强建设项目督查力度。对2015年清理出来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对新建建设项目做好宣传、把关和跟踪服务工作。

  四是根据自治区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及处置的全称规范化管理,加大对鄯善县温米采油厂、鲁克沁采油厂及火车站镇等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进行现场督查考核,积极做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上报和档案资料整理,上报工作。

  五是继续落实《关于加强国家、自治区重点监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通知》文件精神,向辖区企业负责人宣传依法向社会公布环境信息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环境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方式及公开时限,环境信息宣传栏制作等。

  六是加强对重金属超标企业跟踪调查,建立动态跟踪监测数据库,确保超标企业的重金属排放达标。

  七是加强废旧塑料、酒庄的环境监管。开展专项检查。建立电子台账,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废品收购(站)和酒庄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清理,加大整治力度。

  八是继续做好辖区国控、区控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