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超“出轨门”名誉权案追踪:法院案件送达遇阻

29.09.2015  20:18
原标题:邓超“出轨门”名誉权案追踪:法院案件送达遇阻

  人民网北京9月29日电(杨孟辰)备受关注的邓超“出轨门”名誉权案日前又有新进展,根据新浪微博提供的相关微博账户用户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邓超继撤回对新浪微博的起诉、申请追加@圈内老鬼为被告后,又申请追加@娱乐圈揭秘、@圈贰爷两个账户的博主为共同被告。但案件送达过程中,@娱乐圈揭秘明确表示拒绝应诉,另外两人则送达遇阻。

  7月31日,邓超“出轨门”案召开庭前会议。当天,新浪微博一方提供了相关微博博主的用户信息、联系方式等。邓超一方当即撤回了对新浪微博的起诉,申请追加微博账户@圈内老鬼,即夏学敏为被告。

  8月3日,邓超正式向法庭递交书面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和追加被告申请书,申请追加夏学敏(@圈内老鬼)、雷善慧(@娱乐圈揭秘)、郑永煌(@圈贰爷)三人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则要求三博主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损失20万元。

  邓超在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中称,2015年6月17日22时40分左右,“圈内老鬼”的博主夏学敏在新浪微博中发布内容为“哎!又一跑男出轨了”、“明天10点,约?”针对邓超的造谣诽谤内容。随后,“娱乐圈揭秘”的博主雷善慧、“圈贰爷”的博主郑永煌迅速呼应,分别发布了“邓超”、“跑男出轨确定了。已和主编达成共识,准备挑个良辰吉日公布证据,都是你们想知道的。时间定在明早10点,大伙觉得如何?”,大肆进行造谣诽谤。由于三位博主的恶意造谣诽谤,前述微博一经发布便引起许多不明真相的浏览者转发评论,自2015年6月17日起在新浪微博平台上迅速形成“邓超出轨”的微博话题。截至起诉之日,该话题阅读量达到6.1亿,26万人参与讨论。

  邓超认为,其作为著名影星,一直享有良好的社会公众形象,但三博主此次发布造谣诽谤言论、恶意中伤的行为,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公众形象造成严重损害。故要求三位博主立即停止侵权,在新浪微博首页置顶公开赔礼道歉且持续不少于90天,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

  法院经审查,同意追加上述三博主为共同被告,遂进行送达程序。但在送达过程中,@圈内老鬼博主夏学敏电话已暂停服务,法院向其户籍地邮寄送达被退回;@娱乐圈揭秘博主雷善慧,经电话确认收到法院邮寄的诉讼材料,但在电话中明确表示将不会到庭应诉;@圈贰爷 博主郑永煌在首次接听电话时,一开始承认系本人,但在听清案情及致电来意后即改口称不是本人,而系郑永煌朋友,表示将转告郑永煌本人,此后再多次拨打该电话,即始终处于关机状态,向其户籍地邮寄送达的诉讼材料也被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