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张春林在媒体通气会上详细解读工商用电同价政策

24.04.2015  18:40

4月19日,自治区召开解读低电价媒体通气会。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援疆办主任张春林参加会议并作全疆工商同价政策解读发言。

张春林主任首先宣读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全疆工商用电同价有关事宜的通知》(新发改能价〔2015〕610号)文件,并对全疆工商用电同价前后电价水平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4月15日起实施的工商用电同价,各地的商业电价降幅达到25%-53%,各地非普工业电价降幅达1%-15%,两类电价平均每度电下调9.3分钱,预计一年为全疆工商企业减少用电成本8.12亿元。此次工商同价,首次实现了商业和非普工业销售电价的全疆同价,是新疆积极打造和巩固低电价政策的有力举措,有助于促进工商企业发展,激发新疆经济发展新活力。

针对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张春林主任一一做了详细解答,并概括总结了此次工商用电同价的六大特点:一是工商同价是新疆电价改革的一次历史性突破;二是工商同价对全国工商同价的全面完成起到积极推动作用;三是塔城、阿勒泰、巴州等地电价高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四是新疆工商同价在全国降幅最大;五是降价覆盖面广,全疆各地60余万工商业用户受益;六是大大降低疆内企业用电成本,为工商企业带来更大发展空间。

张春林主任表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加大督促力度,积极推动全疆低电价政策落实,切实为企业营造良好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