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逃避戒毒行贿民警编假案诬陷自己
新疆平安网讯 为“逃离”强制戒毒所,龙某竟然在他人的帮助下,伙同民警编造了一起莫须有的盗窃案诬陷自己犯罪。
2013年,龙某染上了吸食冰毒的恶习。龙某的母亲发现后向公安机关举报了儿子。2013年12月17日,吸毒人员龙某被送到桂林市第一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两年。
根据龙某事后交代,他认为自己毒瘾不大,还有生意上的事要处理,很不情愿在戒毒所里一待两年。刚进戒毒所没几天,朋友王某来探望他,龙某让王某找自己的表叔陈某帮自己操作一下,让自己早点出去。
2014年4月下旬的一天,陈某来到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东江派出所,找到时任第二警组组长的韦某。当时陈某说,如果他能帮龙某编个假刑事案件让龙某提前离开戒毒所,事成给他2万元好处费。两人商定编造一个龙某盗窃助力车的案件。
韦某告诉陈某,要想让盗窃助力车的刑事案件成立,得有失主、助力车和失窃现场。两人做了分工,失主、车辆由陈某负责找,韦某负责操作立案和执行逮捕事宜。
在民警韦某的操作下,5月20日,龙某被执行逮捕,当天被转送到桂林市第二看守所,如愿以偿地离开了强制戒毒所。逮捕通知书上虽然签的是龙某母亲的名字,但实际上是王某代签的。
5月30日,龙某盗窃案被移送到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记者从检方了解到,秀峰区检察院公诉科干警审查案件时发现,这个案子看起来简单,但其中一些问题得不到合理解释,各种证据偏偏又能够互相印证。慎重起见,秀峰区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案件补充侦查期间,办案检察官接到一份举报信。龙某的哥哥称,弟弟被抓后,也曾把为了逃避戒毒编造假案的想法透露给家人,但全家人都觉得荒谬,都不同意。听说陈某找民警编造刑事案件,弟弟已经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于是写了材料反映到检察院。最终,这起多人联手制造的假刑事案水落石出。
2014年7月20日,陈某、王某被刑事拘留;2014年7月24日,民警韦某被刑事拘留,2014年8月21日,韦某某被取保候审。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韦某身为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伙同陈某、王某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到追诉,破坏了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均已构成徇私枉法罪。韦某某在刑事诉讼中故意作虚假证明,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
民警韦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2015年7月5日,荔浦县法院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民警韦某有期徒刑1年;判处陈某、王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同时以伪证罪判处韦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6个月。
记者了解,日前,龙某两年的强制戒毒期限已到。
责任编辑:田佳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