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的通知
新农机办函〔2015〕2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农机局,各地、州、市农机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请提供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报告的通知》(农机管〔2015〕27号)和《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农机合作社发展的意见》精神,为推进我区农机合作社规范、高效、优质发展,总结我区农机合作社发展成效,请认真总结并报送你地区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
一、报告的主要内容
(一)总结农机合作社主要组建模式、服务模式,并分析不同模式的特点。
(二)梳理正在实施的扶持农机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如自治区农机化发展专项、农机购置补贴、作业补助、机库棚建设、金融信贷、人才培训等),并简述相关扶持政策的实施方式和效果等。
(三)汇总已出台的促进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发展的规章制度情况。
(四)农机合作社面临的发展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推进本地区农机合作社规范和高效发展的工作措施和建议。
二、有关要求
农机合作社是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推进农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是当前我区农机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确保调查数据详实,要防止数据严重不实和重复填报等现象,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调查、汇总相关数据和意见建议,形成有质量的调查报告。
(一)以县为单位深入农机合作社开展调查,完成《农机合作社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1)和《县市农机合作社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建立农机合作社基本情况档案,各地州在摸清本地区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撰写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报告,并填报《地州市农机合作社基本情况汇总表》。统计时间截止2015年5月底。我局将适时组织开展调研,了解各地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
(二)请各地州市于6月15日前将发展情况报告、基本情况汇总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以及调查表电子版报送我局农机管理处。
联系人:孙桂荣
联系电话:0991-4338068;E-mail:xjnjnjc@163.com。
附件:1、农机合作社基本情况调查表
2、地(州)县(市)农机合作社发展情况汇总表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