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发展特色产业典型经验调查的通知

02.07.2015  13:02

新林造字〔2015〕335号

 

 

各地州市林业局:

根据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发展特色产业典型经验调查的通知》(办退字〔2015〕52号)精神,国家林业局决定在2014年退耕还林工程典型技术模式回头看活动的基础上,对退耕还林工程发展特色产业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将退耕还林工程与改善生态、改善民生、扶贫开发结合起来,更好发挥退耕还林工程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政策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典型调查和经验剖析,进一步梳理汇总支持、引导、保障退耕还林工程发展特色产业的政策措施,探索退耕还林工程与发展特色产业相结合的新路子。

二、调查步骤

1.各地自我梳理。各地要在清楚认识和准确把握调查工作主要目的的基础上,以工程县为单位,对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结合退耕还林工程发展特色产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就其中的规模大、效益好、机制活、影响大的典型性经验进行深入分析。

2.报送典型材料。各地州市要在全面梳理和典型分析的基础上,形成本地区退耕还林工程发展特色产业经验材料,材料主要包括全面情况和典型经验两个部分。其中,全面情况侧重于反映思想认识、组织领导、政策扶持、支持保障和退耕还林工程发展特色产业的主要统计指标、主要产业类型、主要产品的规模、产量、产值、市场盖度等方面情况;典型经验侧重于反映典型经验涵盖的技术模式(包括退耕树种、林种、种植、抚育、管护和产品生产加工、市场销售、品牌建设、市场影响力等内容)、管理模式(包括经营方式、资金投入、利益分配、保障措施和扶持政策等内容)。

3.组织专家考察。此次调查活动由国家林业局退耕办牵头,国家林业局发展规划与资金管理司、科学技术司、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和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共同组织开展。对突出的典型经验,国家局退耕办将组织相关管理机构、科研院校及业内知名企业专家、学者组成专家组实地考察,并就进一步优化典型技术模式、管理模式提出意见建议。

三、具体要求

1.上报典型材料文字要言简意赅、图片要形象生动、数据要翔实准确。各地州市综述部分要提供3-5张不同角度反映本地区退耕还林特色产业的图片,每个特色产业典型材料要提供3-8张图片,内容包括种植、林分、挂果等成长过程以及加工、产品、专利技术、科技成果、品牌证书、获奖证书等。有音像资料的一并上报。

2.善于发现总结典型。退耕还林工程发展特色产业不局限于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林产品加工业,只要是结合退耕还林工程或以退耕还林工程为主发展起来的特色产业,都应纳入梳理分析范围。特色种植业中干鲜果品、木本粮油、花卉种苗等;特色养殖业中在林下、林间、林上空间开展的畜禽养殖等;特色加工业以森林产品为加工对象的加工业等。此外,要重视退耕还林工程在自然景观恢复和优化改善生态中的重要作用,以退耕还林工程为主营造的森林公园、形成的乡村游和农家乐等相关产业也在总结梳理范围。

3、各地典型材料(含电子版)于7月10日前报送自治区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赵远潮

电话:0991—5591187

邮箱: [email protected]

 

 

                            2015年6月1日